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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分公司实行联席会议制度
更新时间:2008-10-27

为了进一步推进分公司民主决策、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,分公司决定在原有的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”、“品质督导领导小组” 、“薪酬管理领导小组” 以及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”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实行联席会议制度,主要对分公司范围内重大事项、重要决策进行研究、讨论、表决。联席会议与会成员主要为各单位及分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,共9人。每次召开联席会议,分公司将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通知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参加,与会人数不得少于5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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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 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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